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40号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代市长 王岐山 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
【导语】:<&abs>《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包括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附则等内容;这些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order>工伤医疗费;<&order>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order>一次性伤残补助金;<&order>生活护理费;<&order>丧葬补助金;<&order>供养亲属抚恤金;<&...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工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 (一)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 (二)少报职工人数,未给部分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三)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
(金融保险)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下载积分: 1400 内容提示: (金融保险)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金融保险)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文档格式:PDF | 页数:7 | 浏览次数:2 | 上传日期:2025-04-14 08:32:45 | 文档星级: (金融保险)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金融保险)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 王岐山 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岐山 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这个法规是关于北京市在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时的具体方法和细则,目的是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相应补偿。 首先,这个办法明确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该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同时,职工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北京市...
一、历史沿革 原实施办法:北京市原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03年11月25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的形式发布。该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废止与替代: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原《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