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八、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一日 ——结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二ОО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VIP中国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62号)[Z]....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二〇〇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条例第十四条规......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职工于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当时已经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二〇〇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
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 如下意见: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 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 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 任。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 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 256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已于二〇〇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 各用人单位应当分...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二OO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星级: 6页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星级: 1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 星级: 2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 星级: 2页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