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是为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共二十五条,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9年5月26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
第二十三条 市场监管总局应当加强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指导和监督,统一执法标准。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规定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
《规定》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并考虑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在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程序等方面的差异性,为后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完善预留了空间(第二十九条)。(六)充实了竞争倡导的内容。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实践中,大多数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源...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称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以下称《规定》)。
4.《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指出,对于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事实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这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必须①完善法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②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③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
一、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纠正上饶市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2年8月22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20年4月30日,当事人印发《婺源县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国有投资的工程发包实施办法(试行)》(婺发改字〔2020〕100...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称新《反垄断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称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以下...
与原《暂行规定》相比,《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制度规则进行了细化性的明确和完善。 第一,增加和细化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表现方式。新《反垄断法》第五章新增了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完善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
与原《暂行规定》相比,《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制度规则进行了细化性的明确和完善。 第一,增加和细化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表现方式。新《反垄断法》第五章新增了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完善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