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 7月 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 3月 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12年…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 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 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 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 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高检发研字[1997]1号 1996年12月31日)一、关于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原则 (一)对法律监督原则的理解 刑事诉讼法总则中确定了“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的具体环节上如立案、逮捕执行...
我国刑诉法对公安机关讯问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时间没有具体规定。第九十二条只是规定“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同时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需要说明的...
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是什么,本视频由张皓律师提供,0次播放,好看视频是由百度团队打造的集内涵和颜值于一身的专业短视频聚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