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增值税风险 对外部单位或个人的无偿借款。企业无偿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借款,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需要作视同“贷款服务”销售处理,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视同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 02个人所得税风险 (1)企业向个人投资者无偿提供借款,个人投资者当年未归还从投资企业收到的借款金额,且未用于...
借款金额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工作范围多借。 (2)向员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财务人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收款手续,财务人员有权通知借款滞报人员及时报账。 (3)借款人员必须及时还款或拿合法票据到财务部门报销,一般情况下当月结清,特殊情况下于次月办理完毕,但最迟不得跨年。 (4)若小企业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于领...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1、股东向公司借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股东名字)”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2、股东...
1、投资者及其他个人借款 一种是股东为了逃避个税,将工资、奖金、分红等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税务是要处罚的,企业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是股东从公司把钱转走,按照规定,股东借款当年没有归还,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将视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每年年末要对借款进行清还,已经用于生产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向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提供借款。因此,在借款对象不是上述人员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合法地向股东提供借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除经营活动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股东向公司借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公司向股东借款,应计入其他应付款.这两个,一个是债权,一个是债务,完全不一样.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
1、投资者及其他个人借款 一种是股东为了逃避个税,将工资、奖金、分红等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税务是要处罚的,企业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是股东从公司把钱转走,按照规定,股东借款当年没有归还,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将视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每年年末要对借款进行清还,已经用于生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