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广发﹙201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党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发展迅速,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方面提供了新的渠道。但必须看到,...
(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实行先审后播管理制度。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播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前,应组织审核员对拟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
(一)从事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具有满足审核需求的经国家或省级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培训合格的审核人员,具备健全的节目内容编审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二)从事生产制作并在本网站播出网络剧、...
(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实行先审后播管理制度。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播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前,应组织审核员对拟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 1、具有网络剧播出资质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党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发展迅速,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方面提供了新的渠道。但必须看到,...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广发﹙201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党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作为一种新兴网络
五、强化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监管 (一)各地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积极配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做好网络视听节目和相关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属地内网站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同时建立健全审核工作队伍和内容把...
为深⼊贯彻落实党的⼗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步繁荣健康向上的⽹络⽂化,依据《互联⽹视听节⽬服务管理规定》(⼴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现就进⼀步加强⽹络剧、微电影等⽹络视听节⽬管理,通知如下:⼀、⿎励⽣产制作健康向上的⽹络剧、微电影等⽹络视听节⽬ (⼀)...
(一)从事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具有满足审核需求的经国家或省级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培训合格的审核人员,具备健全的节目内容编审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二)从事生产制作并在本网站播出网络剧、微...
为引导和规范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7月9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二、核心观点: 此次广电总局新政明确规定把“审核权”下放给播出机构“自审自播”,是我国在影视剧行政审核方面最大改革和创新,也是最大亮点,以顺应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