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制作并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由转发该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履行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只能转发已核实真实身份信息并符合内容管理规定的个人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不得转发非实名用户上传的此类节目。 四、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一、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全面履行开办主体职责,认真落实好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严把播出关,制作播出适合网络传播、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二、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
微电影等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 近日,针对部分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在题材选择,节目内容,制作资质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 充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防止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 色情的网络视听...
一、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全面履行开办主体职责,认真落实好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严把播出关,制作播出适合网络传播、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二、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
一、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全面履行开办主体职责,认真落实好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严把播出关,制作播出适合网络传播、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二、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