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中文名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范围 各市、县(市、区)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 《工伤保险条例》 适用范围 我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施行日期 2011年1月1日起 ...
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
《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一项由浙江省政府颁布的条例。中文名 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主题词...
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范围 各市、县(市、区)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 《工伤保险条例》 适用范围 我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
3、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如果书面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包括了以后需要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 附: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人...
国务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我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对《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解读 2011年8月17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新了浙人社发〔2011〕253号文件,对国务院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做了部分规定,与2010年以前的文件相比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侯二朋律师认为该规定变化主要有: 1、在2011年底前实现工伤保险的...
(2)、2011 年 1 月 1 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 2011 年 1 月 1 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 龄不足 5 年的(5 年内退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