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试点工作的第一年。请各省财政厅(局)统筹组织本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认真指导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县有序开展绩效自评。 地方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行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民国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财育[2015]163号),2017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有关...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有...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有...
四、工作要求2018年是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试点工作的第一年。请各省财政厅(局)统筹组织本地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认真指导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县有序开展绩效自评。地方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