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财政部是专项转移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 财政部负责拟定专项转移支付总体管理制度,制定或者会同中央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专项转移支付设立、调整事项;组织实施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及执行;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和监督...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的支付,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中央财政拨付各地专项拨款,原则上应于当年完成;确因政策性因素等造成当年完成不了预算的,应向财政部报告说明。专项资金的具体组织执行和管理工作,由资金(或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 第十...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我部重新制定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我部重新制定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实现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拨款的宏观调控和导向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立公共财政的需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为保证地方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署统一组织或者授权审计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审计人员培训以及缓解中西部地区基层审计机关经费困难等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 第三条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坚持统一管理、专项申请、逐年核定、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财政部对审计署报送的审核汇总结果和各省上报的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预算审核确定后,于6月30日前通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 第二十一条各省财政部门接到财政部下达的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分配通知后,会同省级审计机关合理安排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并于7月31日前拨付和下达。
静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静海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1-09-27 [4]上海市嘉定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0-05-06 [5]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洞头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11-2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