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下列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 (一)经贸部门 中标设备服务费。收费依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务院经贸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581号)。中标设备服务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其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农业部门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
经部领导同意,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附件: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 (财综〔20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律师服务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应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的规定执行。 3.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费。收费依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司法系统行...
一、将下列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 (一)经贸部门 中标设备服务费。收费依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务院经贸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581号)。中标设备服务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其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农业部门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
附件一:《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右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附件二: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表二00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 财综〔2001〕94号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综[2001]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颁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
三、请各执收单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注销手续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申领手续,然后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办理项目挂接、变更及相关票据购领手续。 四、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将下列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 (一)经贸部门 中标设备服务费。收费依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务院经贸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581号)。中标设备服务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其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下列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 (一)经贸部门 中标设备服务费。收费依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务院经贸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581号)。中标设备服务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其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农业部门 ...
经部领导同意,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附件: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