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 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根据以上规定,在建设工程...
法律摘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随着...
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故无论甲公司与乙公司的《钻井施工合同》是否有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甲公司的工程价款应依照双方在《钻井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计价...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甲公司的工程价款应依照双方在《钻井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司法实践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关于“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存在较大争议...
《解释》第26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考虑到案件的审理涉及到两个合同法律关系,如果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不参加到诉讼的过程中来,许多案件的事实没有办法查清,所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者案件的第三人;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承包...
准许一审原告突破合同相对性向不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主张权利, 从法理和法律规定上讲是有缺陷的。 《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 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
为了有利地爱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说明》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见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当责任。从该条的规定看:一是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起诉。从建筑市场的状况看,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后,...
1、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microsoft word 文档 (2)关于审理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其次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在答记者问中,曾对此做了特地说明:“说明第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