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七级伤...
工伤职工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4个月;其中患职业病的五...
川府发〔2021〕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工伤职工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4个月;其中患职业病的五...
四川工伤这样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21〕10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 #成都律师 #律师普法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 cdlawyerlyj于20240521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2.6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21〕10号) 来自 掌桥科研 喜欢 0 阅读量: 1078 作者: 无 摘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21〕10号) 开具论文收录证明 >> 期刊封面封底目录下载 >> 摘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