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