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1〕2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规定,现开展2022年南沙区骨干人才奖的兑现工作。 2022年南沙区骨干人才奖系统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8日-2022年6月30日和...
本办法提及的“重点商业发展区域”“重点商贸业集聚区”将在申报指南中说明。 (三)本办法第二条第(五)条款与《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2024年促进批发零售业稳增长措施》(穗南开商务规字〔2024〕1号)的“第二条 产业集聚奖”不可同时享受。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9月28...
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建筑公共部位,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尽快完成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鼓励老旧厂区进行空间功能置换,推进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位于中心城区及位于重要功能平台、重点发展区域的城中村实...
(粤府〔2015〕1号)、《关于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发展的意见》、《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解决办法》(穗组字〔2010〕46号)以及《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
(六)本措施由南沙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进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精神,助力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财税专业服务业及专业人才在南沙集聚发展,南沙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
1.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区有关部门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教育人才、高层次卫生人才、南沙专才、南沙工匠等。 2.已获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其他自贸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
1.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深入实施《关于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发展的意见》,由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分类制定急需引进的人才标准,聚焦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营造特优的人才环境,建设群英荟萃、文化多元、和谐包容、自由开放的国际人才港,到2020年,吸引集聚30万名左右国际高端人才...
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共116.2平方公里,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 广州南沙新区由海港区块、明珠湾起步区区块、南沙枢纽区块、庆盛枢纽区块、南沙湾区块、蕉门河中心区区块、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组成,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
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建设新型教育基础设施,创新“互联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服务模式、教育治理模式,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生态。提升医疗机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节 发展环境 第二节 指导方针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