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决定从2024年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超出经营...
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三轮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
一、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车辆。二、严禁在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一经发现由经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三、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设置分阶段过...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古城区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 通告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主要指未经...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主要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022年2月,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合肥市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内容解读 根据市政府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部署,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合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全方位宣传,引导车主自觉做好备案登记;...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2023年12月31日前限期淘汰 01 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期淘汰退出。 自2023年12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始对路面行驶的违规电动三四轮...
管理的通告 近年来,全市发生涉及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亡人事故213起,造成218人死亡、1383人受伤,不但影响交通秩序,更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害,亟待通过加强管理,实现“不增新量、消化存量、限行限载”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