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其中在规定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拟对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
近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A. 警告 B. 留岗查看 C. 开除 D. 通报批...
典例2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行使A.任免权B.监督权C.立法权D.决定权 答案 解析材料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立法权,C正确且符...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
什严增想率果信什严增想率果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其中在规定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