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可免征契税。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中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四、...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此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导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情形5.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
01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0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政策...
🏠 免征契税的情况包括: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接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接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接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