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时,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我国现阶段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在认缴制度下,公司注册时只需登记认缴资本的数额和期限,不要求注册时缴齐全部注册资本,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赋予了公司自治的权利。在认缴资本制情况下,公司丧...
股东出资期限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提前履行出资义务? 乙公司与甲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经调解确认甲公司应支付货款41万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无法清偿债务。甲公司股东彭某、王某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12万元和168万元,出资期限均为2049年,但实际仅出资3万元。 乙公司认为,在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
根据华美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胡某认缴出资10万元,出资时间为2035年。故要求追加胡某作为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华美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二是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 本案中,侯某与华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且债务...
所以,本文认为,在公司对外负债而公司不能够清偿该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起诉公司认缴出资股东提前履行其出资义务,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优先得到保护。
公司法确立了股东以其对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但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偿还公司债务呢? 参考案例 焱公司与曾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因焱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曾某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华美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胡某认缴出资10万元,出资时间为2035年。故要求追加胡某作为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华美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二是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