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大臣,主要功绩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成文法取代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此时沈家本也想做相似的事情:他想用新的、能与西方列强并肩的新律法取代旧有的大清律法,因为流传了两百余年的大清律法已经不堪使用了。何以到此?这就要提到一个法律术语——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亦...
修律大臣沈家本①1902年,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正式下诏,宣布修订 《大清律例》 以及制定“矿律“ “路律“ “商律” ,以使中国法律“切实平允、 中外通行“ 。 深受慈禧太后赏识的沈家本与伍廷芳被张之洞等人保举主持修律。②沈家本在刑部供职三十余年,将历朝历代的法律典故和条文烂熟于胸,是当时屈指可数的...
材料一 清末新政时期,修律大臣沈家本奉命修订晚清的刑法。沈家本聘请了日本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帮同编订该刑律,至1907年,《大清新刑律》初稿告成。从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把凡是与刑事无关的条文全部删除,只保留了纯粹的刑事条文;就刑法典自身的体例来看,改变了以前用“六部”统领法条的格局,采用了总则与分则,以及...
冷落的院落变得热闹,沈家本也终于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他是首任修律大臣,修旧律立新法,在中国法律史上承前启后,开风气之先;他是首任大理院正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他是培养了上千名社会急需法政人才的中国第一所法学教育机构京师法律学堂的管...
材料 沈家本,1840年生于浙江吴兴, 43岁考中进士。沈家本从24岁开始在刑部工作,对司法事务十分熟悉,考取进士后, 更“专心法律之学”,并“以律鸣于时”。从 1892年开始,沈家本历任天津、保定知府。1901年重归刑部担任右侍郎。同年,清廷下诏变法。1902年,沈家本成为首任修订法律大臣,执掌修订法律...
读《修律大臣沈家本》 作为一位法律人,能够在沈家本逝世100年后的今天,读到了由沈小兰、蔡小雪合著并由人民法院出版社赠阅的《修律大臣沈家本》一书。应当说,既是一种机缘,也是一种荣幸,更是一种成就。 因为这是一部由沈家本第五世孙精心写作的长篇小说,而第五世孙之一恰好又在由沈家本曾任正卿的大理院绵延而来...
材料: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短短数年,起草的主要新法有《大清新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法院编制法》《违警律》《大清监狱律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题目】材料1902年清政府任命沈家本(1840-1913)为修订法律大臣。根据慈禧发布的“务期中外通行”的修律方针,沈家本“专以折冲蹲姐,模范列强为宗旨”。他说:“夫西
修律大臣沈家本 沈小兰 蔡小雪沈家本是晚清爱国忠君并具有改良维新思想的新官僚,也是博古通今,连贯中西的法学大师。他对于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法学的繁荣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做出了彪炳史册的功绩。《修律大臣沈家本》以文笔生动、自然,对于具体历史事件、历史场景的描述形象、准确,使读者身临其境,也能够使读者从传主的...
《修律大臣沈家本》内容简介:沈家本(1840—1913),清末著名法学家。历任:天津与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资政院副总裁等职。他具有丰富的官场历练与谋略,在清末激烈的思想与权力交锋中,终于使得一系列与世界接轨的法律条文,得以问世,比如:《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