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仁,男,1976年生,湖北潜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岗位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先后于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曾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台湾地区中正大学以及德国马普刑法所访问学者...
何庆仁 何庆仁(1911年1月-1928年8月),男,湖南省平江县人,是一名党员,生前为平江县东一区爽口乡赤卫队司号员。1928年8月,何庆仁在平江县安定长田牺牲。人物生平 生前为平江县东一区爽口乡赤卫队司号员。战斗事迹 1928年8月在平江县安定长田牺牲,安葬在平江县三市镇。
本期,我们将带您走近三等奖获得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岗位研究员,何庆仁。 何庆仁,男,1976年生,湖北潜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岗位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何庆仁, 担任广东库菱威换热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库菱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骏姆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等法定代表人, 担任广东库菱威换热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库菱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骏姆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等股东, 担任广东库菱威换热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库菱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骏姆斯节能科技有限...
2012 - 何庆仁 - 《环球法律评论》 - 被引量: 27 收藏相关文章 犯罪人、被害人与守法者——兼论刑法归属原理中的人类形象 2010 - 何庆仁 - 《当代法学》 - 被引量: 19 收藏相关文章 刑法保护谁——关于刑法任务的一种追问 2010 - 何庆仁 - 《刑法论丛》 - 被引量: 3 收藏相关文章 义务犯研究 2010 ...
一、何庆仁担任职务:何庆仁目前担任广东库菱威换热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库菱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在3家企业担任高管,包括担任广东库菱威换热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执行董事,经理,中山市库菱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执行董事,经理;二、何庆仁投资情况:何庆仁目前是3家企业直接控股股东,包括...
何庆仁,湖北省潜江市人,德国马普刑法所访问学者,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基础理论。出版专著《义务犯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共同犯罪的归责基础与界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两部;合译《德国最...
不能因为立法者放弃对共同过失犯罪在归责程度上进行区分,就得出我国刑法不对共同过失犯罪适用共同归责的法理,仅依单独犯罪之同时犯处理的结论。 来源:《法学》2018年第1期 作者:何庆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
正如黎宏所指出的那样,“教唆犯依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最终也不过是依照上述三种不同的犯罪的刑罚处理而已,这种情况和国外刑法当中规定,教唆犯比照正犯之刑处罚,实际上是一回事情,二者都是规定教唆犯的处罚原则。”[58] 来源:《法学研究》2016年第3期,注释略 作者:何庆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何庆仁(1976-),男,湖北潜江人,法学学士(吉林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曾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刑事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基础理论。在《法学研究》、《刑事法评论》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义务犯研究》独著1部,参编《外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