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省工商局市场规范...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学习宣传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维护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