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规章名称修改为“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 二、 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事件的技术调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2年11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事件的技术调查,包...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事件的技术调查,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