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2年11月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
上一篇:解读|《航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指南》 下一篇:解读|《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管理办法》Copyright by 中国·晋城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红星东街713号 电话:0356-2026639传真:0356-2026639 邮箱: jcmhjc@163.com 晋ICP备19007625号-1...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事件的技术调查,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