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林芳同志(6529***97520)因长期失联,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解除与林芳同志的劳动关系。请你在本通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劳动关系将自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