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试题 题目D)不可以同时用 final和 abstract修饰一个方法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反馈 收藏
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B. abstract类中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 C. 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 D. static方法中不能处理非static的属性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C.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 ...
程式碼具有同時以final和abstract修飾詞標示的類別或類別成員。這些修飾詞不能結合使用。
最终域用final修饰符修饰,表示Java中的常量。需要说明常量的数据类型,需要同时指出常量的具体取值,常量通常声明为static。易失域用volatile修饰符修饰,表示这个域可能同时被几个线程所控制和修改。通常,volatile用来修饰接受外部输入的域。抽象方法用abstract修饰符修饰,表示仅有方法头,没有具体的方法体和...
需要注意的是,final和abstract关键字可以同时用于修饰类的成员方法。final修饰的方法无法被子类重写,而abstract修饰的方法必须在子类中被实现。这些关键字的使用可以根据具体的需求来灵活选择。 以上就是关于定义Java类时使用关键字装饰的一些介绍,希望本文能够对你理解这些关键字的用途有所帮助。
而用final说明的类不能有子类,即该类不能被继承。Abstract和final是相对的,同时用来修饰一个类是没有意义的,所以选项B和C也是错误的。对于选项D,因为一个类如果包含一个抽象方法就必须将该类声明为抽象类,而一个抽象类中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抽象方法,所以选项D正确。
A.abstract 可以与final 并列修饰同一个类。 B.abstract 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 C.abstract 类中必须全部是abstract方法。 D.abstract 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或接口中。 正确答案: D 你的答案: B (错误) 解析:abstract类不能与final,static使用。final修饰方法,子类可以调用,但不能覆盖。
【单选题】下列叙述哪些是错误的().A. final 类不可以有子类 B. abstract类不可以用new和构造函数定义对象 C. abstract类中只可以有abst
关于构造方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每个类都必须明确包含构造方法 B、不能被 static、final、synchronized、abstract、native 修饰 C、构造方法可以和类同名,也可以和类名不同 D、构造方法只能由对象中的其他方法调用
在Java中,不可以用来修饰类的控制符有( )A.publicB.privateC.finalD.abstract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手机刷题,以提高学习效率,是学习的生产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