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資料的字體大小、位置等詳細規定,載於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規例(21 CFR 1010內,其中包含《聯邦食品、藥物及化妝品法》及《公平包裝及標籤法》的規定。 若食品標籤的說明使用外語,則標籤上所有必需說明須以該外語及英語表示(註:《1930年關稅法》規定所有進口物品必須以英語標明其原產地)。 若食品屬預先包裝...
有关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取消纺织及服装产品配额后的变化。 规例的重点是取消所有纺织及服装产品进口须提交纺织品报关单的规定,而改为规定在产品入境时进口商须提供制造商识别代码(Manufacturer Identification Code,MID),以识别进行赋予产品原产地资格工序的制造商。 第102.23条订出下列有关制定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