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成员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员。截至目前,《政府采购协议》共有14个缔约方,包括作为一个缔约方整体参加协议的欧盟27国,绝大部分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可以说,现有的《政府采购协议》成员中,还没有真正的发展中国家。 《政府采购协议》鼓励发展中成员加入。为顺应国际贸易形势的发展变化,吸引和鼓励更多的...
就GPA协议而言,它的实施机制是使GPA协议发挥实效的各种法律手段的总和,具体来说包括国际法层面上的促进和保障协议实施的法律手段,和国内法层面上参加方在立法上采取措施使所立之法与协议保持一致、在司法上适应协议的法律手段。这些法律手段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则是该协议的适用范围和对象,而GPA协议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以...
政府采购协议(GPA)(PTA协议)多边贸易协定 (GPA)政府采购协议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ies”), Recognizing the need for an effective multilateral framework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with respect to laws, regulations, procedures and...
这与GPA主要成员国所希望的政府采购开放范围相去甚远,中方的态度是审慎开放国际政府采购,至于交通、能源...
《政府采购协议》(GPA)介绍 《政府采购协议》(GPA)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管辖下的诸边协议,其宗旨是实现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消除各成员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歧视进口产品和外国供应商的现象。《政府采购协议》前身是1979年4月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东京回合谈判成果的《政府采购守则》。经过1987年2月对《政府采购守则...
GPA协议对投标应采用的形式和期限作了具体要求。 对于投标的形式,GPA协议规定以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投标,其投标文件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电子形式存在。采购合同在授予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时,其投标文件应以书面方式提交,且该投标文件符合公共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此外,对于投标文件形式上的错误给予了一次更正的...
一是在过去的经验中中国会通过新设项目法人的方式承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然而依据gpa现行机制即gpa不适用于受附表屮采购机关控制但未被单独列入附表屮的独立法人使得这些未来新设的国企在现gpa谈判中无法一一列举同时造成这些项目很难被涵盖 我国在GPA(政府采购协议)谈判中的出价原则及谈判策略 摘要 目前中国正发生的一...
(PTA协议)多边贸易协定 (GPA)政府采购协议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ies”), Recognizing the need for an effective multilateral framework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with respect to laws, regulations, procedure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gov...
为了确保招标投标过程公正有效,让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公正平等地参与竞争,GPA协议要求采购实体在招标投标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GPA协议虽然对资格审查程序没有作出直接、具体规定,但它要求各成员的法制在资格审查的条件和时间及其具体要求上作出具体规定,并为各缔约方能统一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标准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