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政府采购协议》(GPA)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一项诸边协议,目标是促进成员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大国际贸易。GPA由WTO成员自愿签署,截至至2020年,有美国、欧盟等14个参加方,共4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GovernmentProcurementAgreement,简称GPA)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一个子协议,是第一个国际性的政府采购贸易的权利与义务框架。长期以来,各国都将政府采购作为保护国内企业的重要措施, 政府采购市场实行封闭管理。 关贸组织直到 1979年才将政府采购纳入贸易投资自由化谈判领域, 并制定了 《政府采购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GPA)(PTA协议)多边贸易协定 (GPA)政府采购协议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ies”), Recognizing the need for an effective multilateral framework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with respect to laws, regulations, procedures and...
《政府采购协议》(GPA)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管辖下的诸边协议,其宗旨是实现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消除各成员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歧视进口产品和外国供应商的现象。《政府采购协议》前身是1979年4月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东京回合谈判成果的《政府采购守则》。经过1987年2月对《政府采购守则》的修订,WTO形成了《政府采购...
我国《政府采购法》为了对供应商的权利进行救济,专门设置了质疑与投诉一章;GPA第20条也具体规定了质疑程序。二者最大的不同是,该协议的质疑由“法院或对采购结果无利害关系的公正独立的审查机构进行审理”,而我国的质疑程序是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然不是GPA所要求的独立的审查...
(PTA协议)多边贸易协定 (GPA)政府采购协议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ies”), Recognizing the need for an effective multilateral framework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with respect to laws, regulations, procedure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gov...
(PTA协议)多边贸易协定(GPA)政府采购协议AgreementonGovernmentProcurementPartiestothisAgreement(hereinafterreferredtoas“Parties”),Recog..
gpa适用范围是谈判的主要内容。由于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政府采购定义,gpa中也没有用列举方式反映政府采购内容,因此,每个成员的gpa适用范围都是通过谈判确定。这些成员在谈判中遵循的主要原则是,将政府为履行公共职能进行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列入gpa附录一。附录一的设计以及相应的谈判内容,就是从谁...
一是在过去的经验中中国会通过新设项目法人的方式承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然而依据gpa现行机制即gpa不适用于受附表屮采购机关控制但未被单独列入附表屮的独立法人使得这些未来新设的国企在现gpa谈判中无法一一列举同时造成这些项目很难被涵盖 我国在GPA(政府采购协议)谈判中的出价原则及谈判策略 摘要 目前中国正发生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