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EPC是工程建设领域一种投融资模式,投资人一般指的是社会资本方,EPC是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发承包模式,投资人+EPC核心要点是社会资本方以投资方的角色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同时由社会资本方以EPC方式承揽工程建设。作为一种工程建设投融资模式,投资人+EPC的回报机制至关重要。对于社会资本...
“投资人+EPC”模式即中标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建设本项目,同时该项目也由中标企业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其合规要义在于:既然中标施工企业是投资人,项目资本金由企业出资,那就是企业投资项目,不是政府投资项目了。《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实施”,而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是“政府采取...
实务中“投资人+EPC”模式又称“股权合作型EPC”模式,一般被认为是EPC+F模式的衍生变种,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利用自身资金进行投资,并通过项目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其最后形成的主要关系为股权关系。《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实施”,而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是“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
实务中“投资人+EPC”模式又称“股权合作型EPC”模式,一般被认为是EPC+F模式的衍生变种,主要是指项目承接主体(通常为EPC总承包方)与项目业主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承接主体协助下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取得EPC工程,进行项目运营管理,并获得投资收益。 在当前其他“EPC+”模式纷纷陷入合规窘境后,该模式因其表征体现...
投资人+EPC模式主要适用地方国企实施的公益性或准经营性项目,前期建设资金存在缺口,预计会在未来年度通过财政支出、上级财政补贴以及用户付费(使用者付费)收入、市场化经营等方式实现资金平衡和合理收益,前提需要社会资本阶段性的提供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可以选择权益类或债务类方式...
“投资人+EPC”的概念 “投资人+EPC”模式,是指地方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该投资牵头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这些单位与政府的平台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合作区域内的项目策划、投融资、建设与运营。项目完成后,会移交给地方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而地方政府则通过合作区域内...
“投资人+EPC”近几年来被广泛应用在各类项目的招标过程中,适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涵盖土地一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用事业、环境综合治理、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文旅综合体、土地整治、乡村振兴、轨道交通等不同项目领域,且实施内容多、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超百亿元项目占比较多。当然,投资人的投资风...
政府支付的投资成本及收益的支付资金来源,主要是合作区域内新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存部分及区域内新增税费收入。 其合规性体现在中标企业是投资人,项目资本金由企业出资,所以就是企业投资项目,不是政府投资项目。依据《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实施”,而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是“政府...
投资人+EPC模式主要适用地方国企实施的公益性或准经营性项目,前期建设资金存在缺口,预计会在未来年度通过财政支出、上级财政补贴以及用户付费(使用者付费)收入、市场化经营等方式实现资金平衡和合理收益,前提需要社会资本阶段性的提供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可以选择权益类或债务类方式支持平台公司,权益类包括直接认购平台股权、与...
自去年PPP项目受限后,投资人+EPC模式在各地遍地开花,但是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政策变化和各方诉求不同,也出现了一些实施难点:1、在化债政策严格监管下,从项目前融、招投标到后期资金使用全过程中,如何保障项目的合规性,满足后期审计要求?2、前期设计规划不考虑运营,没有项目成本与收益的整体概念,产业规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