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集采政策 “4+7”集采政策 演讲人 Part01 政策简介 政策定义 01 政策名称:“4+7”集采政策 02 政策目的: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03 政策范围:4个直辖市和7个省会城市 04 政策内容:集中采购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质量 05 政策实施时间:2018年12月 政策目标 1 降低药品价格 2 提高药品...
有2家中标的品种集采周期为1年,3家(或3家以上)中标品种的集采周期为2-3年。新一轮集采将于今年10月前出文件,年底开始招标,并于2020年上半年开始执行。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印证了会议纪要的内容。《通知》要求,各相关省份(“4+...
“4+7”集采执行情况超预期。本次带量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 12 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2019 年 3 月 18 日,厦门开出第一张国家“4+7”集采中选药品处方。4 月 1 日起,“4+7”带量采购在 11 个 试点地区全面推开。5 月底,约定采购量完成比例达到 53.18%;8 月底,总采购量已经达到 17 亿 片(支)...
西安:3月25日起,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 深圳:4+7集采结果嵌入深圳GPO项目,价格联动;4+7集采中选药品与2016年深圳GPO中标品种成家结果一致的(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生产企业),将按4+7价格调整执行;如果不一致的,均按 4+7 集采中选价格,纳入深圳GPO采购。 四川(成都)...
执行时间:3月1日,中选药品信息将由系统推送至上海所有医保定点各医疗机构,3月20日生效执行。采购周期:从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采购执行: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4+7城市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应与上一年度...
7月12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公告,公布上海药品集中采购(SH-DL2021-1)中选结果。根据2021年4月29日发布的《上海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上海对9个品种进行了集中采购,9个品种均为集采最早的“4+7”品种。部分中选企业和价格有所变更,8月20日生效执行。具体结果如下:与之前的国采不同,本次上海集采针对...
去年11月,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随后11个试点城市(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7个副省级城市: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和西安)也陆续公布实施方案和启动时间点。 在11个试点城市中厦门市率第一个实施选中药品的集采和使用工作。
表1:11个城市具体执行时间 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部署,到2019年3月底,“4+7”带量采购应全面落地执行。从已明确具体执行时间的10个城市所公布的时间看,天津执行的时间比较早,在3月1日开始实施,而上海、北京、重庆、深圳、沈阳、大连、西安、厦门执行的时间较晚,在3月中下旬开始实...
2月26日,上海药采网发布了《关于本市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公示了药品集采供应品种以及上海地区配送企业。通知明确,中选药品信息于3月20日起生效执行,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须及时签订合同。上海药事所每月10日向医疗机构发送集采药品对账单作核账使用,每月15日有医疗机构付清货款(节假日顺延...
“4+7”试点扩围已落地无锡 2019年9月25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中选结果正式公布,江苏省在此次试点扩围中。12月23日无锡的医疗机构对25种中选药品开始进行采购,即“4+7”试点扩围已经落地无锡。截至12月29日,无锡各医疗机构药品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