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苏共有42个中选品种,主要为常用的抗病毒、抗菌药物、糖尿病、抗心律失常药、急抢救药、抗癫痫、肾病等慢性病、重大疾病的药品等,我院现在使用的有18个品种,19个品规,我院将于3月31日前把18...
一.政策出台背景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试点范围为4个直辖市和7个较大的城市(简称“4+7”试点工作),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
据国家医保局12月8日官方微信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顺利推进。12月7日,国务院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启动部署会;同日,经过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程序,经公证确认了拟中选结果,正式对外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这标志着此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试点办、联采办负责人就有关...
什么是“4+7带量采购”? 首先,“带量采购”,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数量报价。简单的说,带量采购是政府出面的药品“大型团购”,明确采购量,低价企业中标。带量采购可以通过企业间的竞价,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从而降低采购药品的价格。 其次,“...
但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标准,分组竞价无法很好的实现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压低药品采购价格的目的。而“4+7”集中采购选取的试点药品品种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其质量与原研药、参比制剂等优质药品已无区别。在确保了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采用单一质量层次的采购方式既可加大仿制药企业的竞争以获取更低的价格,...
今年9月,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从11城市试点到推向全国,25个药品品种再次实现大幅降价。随着近日多个省市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陆续发布,4+7全国扩围的中选结果落地在即。 所谓药品“4+7”带量采购,即首先在11个城市做试点,将医保药品目录制定、医保支付价的确定和药品采购价的谈判三者合一,以国家为单位进行药品的集中采购。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答记者问》一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下称“4+7”试点)改革效应,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试点扩围工作。9月24日,通过依法合规...
9月1日上午9时30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下发,4+7正式官宣扩围! 此次联盟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盟地区4+7城市除外。
从2019年2月起,11个试点城市陆续发布实施方案,并根据文件要求于2019年4月1日全部启动了试点工作。因此我们对4+7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影响的回顾聚焦在2019年4-10月与2018年同期的比较。 1. 中选品种规模在试点城市同比下降44%,国家达到医保控费的目的 法伯研究院分析结果显示,从2019年4月至10月,4+7试点城市的中选...
目前“4+7”集中采购降价原理有两个:其一是通过产品边际成本递减效应,充分利用企业产能与药品价格之间的负相关关系,通过压缩企业因产品边际成本递减效应而带来的收益,从而达到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其二是利用企业总体利润由产品销量和产品价格两方面决定的原理,在企业总体利润不变的前提下,提升产品销量必然会带来产品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