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苏共有42个中选品种,主要为常用的抗病毒、抗菌药物、糖尿病、抗心律失常药、急抢救药、抗癫痫、肾病等慢性病、重大疾病的药品等,我院现在使用的有18个品种,19个品规,我院将于3月31日前把18...
6.4申报价不应高于“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8-1)”中选药品按现行药品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价格,且原则上不应高于本企业同品种2019年(截至7月31日)联盟地区省级集中采购最低价。 7.申报材料的式样和签署 7.1申报材料须打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申报企业或经申报企业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
分析:根据文件要求,采购周期理论上,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的品种,采购周期可达到1+1=2年,中选企业为3家的品种,采购周期可达到2+1=3年,但是,第三年如何保证量,是一个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 申报价不应高于“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
刚刚,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挂出“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将于12月6日接受企业申报,标志着全国性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正式开始。 从文件来看,此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有31个,采购数量最大的5mg 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采购量为2.93亿片,采购量最小的500mg培美曲塞注射剂采购量为2.29万支。 文件对申报的要求是,...
今天上午,《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的带量采购方案正式出台。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本次4+7带量...
9月1日上午9时30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下发,4+7正式官宣扩围! 此次联盟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盟地区4+7城市除外。
近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19)123号)文件流出,具体内容详见底部附件。 该文件要求,各相关省份统计汇总本地区(“4+7”城市、福建、河北除外)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2017年和2018年实际釆购数据,填报完成实际采购数据表。各地应...
四是鼓励医保经办或采购机构与企业直接结算或预付药款。 中选药品如何支付? 文件明确:将4+7集采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超出部分患者自负。 非中选品种如何支付? 非中选品种的价格是中选价2倍以上的,按原价格下调30%作为支付标准;2倍以内的,以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低于中...
去年,《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1个城市的带量采购方案正式出台。文件出台后,带量采购将对市场格局带来剧烈影响。上海交大安泰经管学院教授、上海交大行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宏民率先对医药行业进行了研究,对备受关注的“4+7带量采购”话题...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