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成才成长的环境。在新政策下,我们要提高学习成绩,应( ) A. 增加学习资料,注重机械训练 B. 培养学习兴趣...
央广网北京10月8日消息日前,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此《办法》。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切实推进校外培训监管法治化 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③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 - 晋都曲沃于20231015发
官方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记者:赵博宇视频制作:胡京玉 给予罚款处罚的 给予罚款处罚的 违反多个法律规范, 根据《办法》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BEIJING BUSINESS TODAY 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 责令停止招收学员; 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北京商报于20230912
规定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责令停止招收学员;④责令停止举办;⑤吊销许可证件;⑥限制从业;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
[一]杭州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非杭户籍,在杭州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内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杭州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内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官方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限制从业 5吊销许可证件 3责令停止招收学员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警告、通报批评 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