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2024年度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525元。这一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同时,通知还规定了缴存基数的下限,即不得低于2320元。单位在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
0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2024年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最高27525元。 自2024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0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文所称“年度”...
2024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为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6451元。天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1、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各11%或各12%。2、对于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以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天津公积金缴纳条...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申请基数调整的单位需将2023年12月公积金缴纳完成);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申请基数调整的单位需将2024年6月公积金缴纳完成)。 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2年秦皇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977元; 公积金基数上限为23931元; 海港...
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上限被设定为天津市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525元。此外,军队转业干部和调任公务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待遇将参照接收安置单位或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通知强调,各单位需准确把握并认真落实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计算口径核定职工工资总额,以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283元#】8月1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28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
1、缴存基数 下限:2320元; 上限:27525元。 2、月缴存额 2024年度单位在天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7190元,下限为196元。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国机、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单位与职...
上限为26343元; 下限为184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 https://www.wsgjj.com/wsweb/news-list-detail.html?seqno=6826&itemId=0101 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 天津市 天津发布了《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 ...
一、天津河西缴存基数 2024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应该为职工上一年度(2023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和新调入职工首月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有关部门法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525元/月;不得低于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