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遂于2011年8月作出了列有11项内容的裁决,主要包括黄金置地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非正当合法,黄金置地公司向西门子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共计434万余元人民币及利息,并应返还西门子公司从履约保函索赔所得款项,共计172万余元人民币及利息,...
4月27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从刑事、民事、商事、知产、行政和执行等不同领域选取了14件具有代表性的涉自贸区典型案例,其中西门子诉上海黄金置地公司申请外国仲裁一案被列入其中,其余还包括泰格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王国明等人走私普通货物的...
2005年9月23日,黄金置地公司与西门子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西门子公司应于2006年2月15日之前将设备运至工地,如发生争议须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解决,实体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黄金置地公司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停止支付货款。
本案纠纷为涉外合同纠纷,理由是:虽然在西门子和黄金置地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均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企业)、客体(案涉设备所在地在中国)以及产生、变更、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合同履行地亦位于中国境内)三个方面均不具有典型的涉外因素
西门子公司与黄金置地公司虽然都是中国法人,但注册地均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内,且其性质均为外商独资企业,由于此类公司的资本来源、最终利益归属、公司的经营决策一般均与其境外投资者关联密切,故此类主体与普通内资公司相比具有较为明显的涉外因素。但这一标准不太稳定,外商独资企业并非总是被另眼看待。在北京首信...
与现代其他解决商事纠纷的手段相比,商事仲裁不仅能充分解决纠纷,更重要的是,赋予双方当事人最大限度的自由选择权以及充分的保密性.通常情况下,若对一项商事仲裁是否具涉外因素的判定有异议时,后续在中国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可能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围绕西门子与上海黄金置地案进行分析,根据上海一中院在西门子公司...
主题词: 涉外因素识别条款;扩张解释适要性;扩张解释基准 摘要:在上海西门子国际贸易公司诉上海黄金置地公司案中,裁决者是否有必要对涉外因素识别条款进行扩张解释的问题备受争议。缘于涉外因素识别条款本身固有的诸多结构性弊病及条款日益凸显的滞后性与简单僵化的征象,法律适用者对涉外因素识别条款的扩张解释是适要的。...
西门子公司与黄金置地公司虽然都是中国法人,但注册地均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内,且其性质均为外商独资企业,由于此类公司的资本来源、最终利益归属、公司的经营决策一般均与其境外投资者关联密切,故此类主体与普通内资公司相比具有较为明显的涉外因素。在自贸试验区推进投资贸易便利的改革背景下,上述涉外因素更应给予必要...
黄金置地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仲裁裁决项下未付款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133872.3元。西门子公司依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承认和执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仲裁裁决。黄金置地公司抗辩认为,应不予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理由为: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国法人,合同履行地也...
黄金置地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仲裁裁决项下未付款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133872.3元。西门子公司依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承认和执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仲裁裁决。黄金置地公司抗辩认为,应不予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理由为: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国法人,合同履行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