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就天津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填写“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下简称高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