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收购守则》规则2.2(c)列明,如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举行股东大会以考虑因要约完成后取消上市地位的建议,有关决议必须符合(其中包括)有关要约人有权行使且正在行使强制取得证券的权利。就在没有强制取得证券权利的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受要约公司(如于中国内地成立的公司)而言,根据《...
一、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基础规定 香港的公司收购合并主要受到《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公司条例》以及《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规范。其中,《收购及合并守则》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制定,目的在于确保所有收购及合并活动公平、有序地进行,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受侵害。 1. 控股股东的责任:当收购行动导致购买...
## 一、香港公司收购守则 ### 1.1 收购方式 在香港,公司收购可以采用公开要约收购或私人协议收购的方式。公开要约收购是指向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购买股份的要约,而私人协议收购则是通过与目标公司私下达成协议实现。 ### 1.2 相关规定 根据香港证监会规定,任何人收购超过30%目标公司已上市股份必须发出收购要约,以保护小...
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简称两份守则)的建议修订展开咨询。建议修订包括将收购执行人员的现行惯常做法编纂为守则条文,厘清两份守则及其他修订。咨询文件亦引入多项措施,以减少与两份守则下刊发文件相关的环境影响。香港证监会欢迎相关人士于2023年6月23日或之前向其提交意见书。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
要约可分为两种,即强制要约及自愿要约。强制要约指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作出的要约。所有其他要约均属自愿要约。强制要约的规定所根据的一般原则为:如公司的控制权有所改变、被取得或受到巩固,有关人士通常须向所有其他股东作出全面要约。 何时必须作出强制要约?
2022年9月29日下午,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守则》”)下的全面要约收购专题研讨活动(“本次活动”)顺利举办。本次活动是由第十一届深圳律协国际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Reynolds Porter Chamberlain律师事务所(“RPC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由RPC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门三...
香港证监会之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pdf,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 © 19921 (852) 2231 1222 (852) 2521 7836 enquiry@sfc.hk www.sfc.hk 銷售條件 100 引言 1. 《收購守則》和《股份回購守則》的性質及目的 1.1 證監會經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發出《收購守
1.4有意利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人,在进行有关收购及合并和股份购回的事宜时,必须根据两份守则遵守适当的操守标准。否则,他们可能会发觉本身会遭受到制裁,因而无法使用这些市场的设施。《上市规则》已明确规定,上述两份守则必须予以遵守。 1.5两份守则规定的责任适用于:- (a)受两份守则管辖的公司的董事; (b)试图取得或...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27日从香港证监会获悉,香港证监会宣布对《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简称该两份守则)作出修改,使其与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的新上市制度一致。 新的上市制度为获豁免的大中华发行人提供一个优待第二上市的渠道。根据有关修改,该两份守则将不适用于这些第二上市公司,除非及直至其股份的主要成交地...
中集车辆11月27日公告,公司可能涉及香港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1)条下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