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按《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发布召回公告,启动召回工作,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召回的实施方做好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
一、加强食品召回监管 (一)关于召回食品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办法》,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检、执法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安全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为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实施召回。食...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按《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发布召回公告,启动召回工作,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召回的实施方做好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食药监法[2015]227号)更新时间:2015-10-08 点击:1102 您的游览器没有安装Adobe Flash Player或版本太低。 请点击图标下载最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法规信息 发布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文号:食药监法[2015]227号 发布日期: 2015-09-30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