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
首先,该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其中包括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外,商品房预售应当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前,必须向房地产管理...
部长 汪光焘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95 号) 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三款中的“城市、县人民政府”改为“市、县人 民政府”。二、第六条修改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 商品房预售...
按照不低于清水挂牌价款总额(申请预售许可时提交的清水挂牌均价乘以预售面积)的25%初步测算清水部分监管额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日期在2016年7月17日(含)之后的商品房项目,按照不低于清水挂牌价款总额的15%初步测算清水部分监管额度,上述方式测算后的金额低于建安费用(本市房屋建筑平均建安费用标准乘以建筑总面积)的,...
近日,市住建局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等5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日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措施。《办法》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延续“专户专存...
该办法是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三、定义和概念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一条【上位法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