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十四条〔村委会选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村民委员会依照《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村委会工作移交〕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移交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已于1999年9月8日经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公布施行。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公告,公告编号为【十一届】第43号。公告内容涉及一项重要的法规修订,即《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这项法规的修订工作在2011年5月20日完成,经过了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的审议和通过。此次修订的《办法》是根据...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已于2011年5月20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5月20日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
陕西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村民权益得到保障。第三十条,村委会实行民主决策机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月一次,由主任主持,特殊情况可由副主任代理。会议记录是必不可少的,决策须经半数...
陕西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章详细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第六条,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人数根据村庄人口规模而定,从三人到七人不等,并需确保妇女和少数族裔成员的代表性。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但成员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第七条...
为了有效推进农村村民自治,保障他们依法自主处理事务,陕西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村民委员会被确立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核心是村民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实行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它们需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和指导。设...
【法规名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颁布部门】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十三号] 【颁布时间】 1999-09-08 【实施时间】 1999-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4413什么是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