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妨碍或者消除市场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既包括具有经济优势力量的经营者滥用其经济实力限制他人竞争的行为,又包括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系。限制竞争行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是为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的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6月25日发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发布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9 号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已经2023年6月15日...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妨碍或者消除市场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此外,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也是其中一种。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其他竞争者、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 限制竞争行为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系:限制...
限制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滥用优势地位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不公平定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 滥用行政权利行为。这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是为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共二十五条,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9年5月26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
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妨碍甚至完全阻止其他市场主体进行竞争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只能是公用企业或...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共同的目标,即促进竞争和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2023年6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公布 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共同的目标,即促进竞争和创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