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2017〕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扩大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空间,...
银发〔2017〕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扩大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空间,...
银发〔2017〕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2017年1月12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9号文”),并于同日施行。而原先的相关规定,即2016年发布的“18号文”与“132号文”同时废止。与原来的规定相比,“9号文”的变化主要有三方面:(1)扩大了全口径外债融资的...
央行于2017年1月11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文)(以下称“9号文”),与2016年4月29日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以下称“132号文”)相比,9号文并未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做出实质...
2017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发(2017)9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9号文”),进一步完善并放宽了宏观审慎管理下的融资政策。9号文发布后,18号文、132号文同步废止。 9号文的规定与外管局“投注差”规定相比,能够使跨境融资额度更具灵活性、复杂性,也更具可变性...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进一步完善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1月,为保障春节前由现金投放形成的集中性需求,中国人民银行陆续通过临时流动性便...
央行近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将此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升级。其中最为显着的变化是,企业跨境融资的杠杆率由1倍提高到2倍。 年1月22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实施后,经其他外债管理部门批准的境内机构逐笔借用外债,是否纳入该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如果超出该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如何处理?.2017-05-26 [3]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