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合规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银行保险机构配合地方政府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隐性债务,要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配合做好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到期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45号文件)。在自主决策、...
近日,银保监会出台了《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会〔2021〕15号文,以下简称“15号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打消财政兜底幻觉,严禁新增或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去杠杆、防风险 —“15号文”出台背景 —2020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
近日,银保监会针对《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发布补充通知,主要涉及5点内容: 隐形债务主体标准不以集团公司为口径,而以单一法人主体为口径。以往城投公司经常有层层股权嵌套的情况,而且随着交易所“红黄橙”分档审批的政策实施,各...
2021年7月,银保监会下发了《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2021〕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文件宗旨是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控制债务风险的战略部署,规范地方政府相关融资业务,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一、...
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部分摘要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融资相关政策要求,打消财政兜底幻觉,强化合规管理、尽职调查,严禁新增或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切实把控好金融闸门。
7月10日,一份名为《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简称“15号文”)的文件在信托行业间广为流传,该文指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融资相关政策要求,打消财政兜底幻觉,强化合规管理、尽职调查,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做实作...
【发文案号】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2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 【处罚日期】2021.05.17 【处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种类】...
银保监发[2021]15号(1)(1) 发布时间:2022-2-07 | 云展网企业画册制作 宣传册 其他 银保监发[2021]15号(1)(1) 关注 云展网用户 粉丝: 0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电子书免费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淮南银保监复〔2021〕15号 中国银行淮南分行: 你分行《关于审查任军任职资格的请示》(中银淮报〔2021〕1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经审查,核准任军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任军应于本批复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
延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当事人:朱根霖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22242419901210*** 住址:延吉市长白路*** 工作单位: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 职务:财务部企划岗内勤工作人员 政治面貌: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