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发[2021]15号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控制债务风险的战略部署,规范地方政府相关融资业务,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整体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做好常态化金融风险防范...
“15号文”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银行对城投公司发放流动贷款的管理,并继续强调不新增隐形债务,同时为降低隐形债务提供明确方案,严格要求金融机构审慎发放流动贷款。 所以,明面上看“15号文”补充通知是在执行层面释放了一定操作空间,甚至部分市场参与者对其进行了过于乐观的解读,但我们认为,补充通知对于隐性债务的全面压...
— “15号文”重点解读 —(1)明确界定隐性债务产生的路径 自2014年“43号文”与新预算法后,地方政府借助城投融资平台与PPP等违规举债扩张。银行保险机构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也以多种直接或间接,明显或绕道的方式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有的银行保险机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承诺或保函,要...
15号文的“意外”发布,市场在短时间内对城投公司的未来产生较多的负面情绪,甚至有个媒体称“城投公司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未来存在意义或已不复存在”。笔者认为,15号文是近年来政府对隐性债务问题应对政策的延续,大可不必过分焦虑,15号文干货虽多,但例如“不得新增...
一家北京辖区的信托公司称:从8月份开始,公司将严格执行银保监会“15号文”,对城投公司进行严格审查,涉及隐性债务的城投主体将停止放款。7月下旬,就已经出现不少因融资方存在隐性债务而被暂停放款项目,即使投资人已经将资金打款到信托公司的募集账户,也作退款处理。如果担保人涉及隐性债务,相关项目也存在叫停风险...
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部分摘要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融资相关政策要求,打消财政兜底幻觉,强化合规管理、尽职调查,严禁新增或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切实把控好金融闸门。
【发文案号】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2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 【处罚日期】2021.05.17 【处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种类】...
银保监发[2021]15号(1)(1) 作者: 云展网用户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银保监发[2021]15号(1)(1) 发布时间:2022-2-07 | 云展网企业画册制作 宣传册 其他 银保监发[2021]15号(1)(1) 关注 云展网用户 粉丝: 0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电子书免费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
摘要: 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2021年第1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因通过第三方公司与借款人签订虚假服务协议收取服务费,违规浮利分费;账外收取2500万元服务费并账外列支,被罚款100万。 此外,熊波涛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通过第三方公司与借款人签订虚假服务协议收取...
淮南银保监复〔2021〕15号 中国银行淮南分行: 你分行《关于审查任军任职资格的请示》(中银淮报〔2021〕1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经审查,核准任军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任军应于本批复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