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和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 | 标 准| | | | | |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 |名 称 | ...
2 日市人民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 现予发布, 自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 蒲海清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 耕地闲置费、 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文号)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1999年4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等有关...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Administrativemeasuresforcollectionanduseofcultivatedlandreclamationfees,unusedfarmlandandlandreclamationfeesinChongqing)ChongqingMunicipalPeople'sGovernment(by)19990413(bytime)19990101(time)ChongqingCityPeople'sgovernmentorderNo.fifty-fourth(number)Chongqing...
土地复垦费由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土地复垦项目拨付。 第八条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季度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耕地闲置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收入和支出报表。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耕地开发和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自行组织开垦耕地的,经...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收取与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耕地开垦费,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所需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耕地闲置费,是指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单位...
本办法所称耕地闲置费,是指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单位,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土地复垦费,是指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建设用地单位,应当缴纳的恢复©...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收取与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耕地开垦费,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所需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耕地闲置费,是指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蒲海清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