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0.11.20 【字号】渝医保发〔2020〕68号 【施行日期】2020.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精神卫生 正文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类”门诊特殊疾病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