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税率 编辑 语音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
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和调整后,重新公布。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2011年1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公布 根据2017年1月1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公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改 根据2023年9月20日重庆市...
2024年1月21日,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7号,以下简称《决定》)。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决定》内容,现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9月20日,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1号,以下简称《决定》)。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决定》内容,现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法规类型:房产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重庆 发文内容: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24年1月8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胡衡华 2024年...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区域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61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23年9月18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