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以下简...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 5号,以下简称
第二十四条 其他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属地管理原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市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信息完整; (二)具有工程竣
筑灵网,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周到服务平台。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必备网站平台,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6月1日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