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前后连续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在发行上市阶段和持续经营阶段涉财务造假的信息披露行为分别侵犯了国家股票发行管理制度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应当分别认定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先后参与上市前后的财务造假行为,应予以数罪并罚。 (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义务的,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由于上市公司所涉利益群体的多元性,为避免中小股东利益遭受双重损害,刑法规定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
上市公司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义务的,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由于上市公司所涉利益群体的多元性,为避免中小股东利益遭受双重损害,刑法规定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产罪...
在公开的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裁判文书中,主要针对如何评价股票上市发行前后的财务造假行为进行了讨论,因为该行为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牵连关系,且行为间不具有必然因果关系,因而认定构成两罪。但证券产品种类繁多,虽然具体市场不同,但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角度来看,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
一是犯罪主体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包括: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人,上市公司,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单位,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修改后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在原有犯罪主体“公司”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以及“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限定,实际上缩小了主体范围。通常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和发行人、发行债券的公司或企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 本罪采取单罚制,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立法上采用...
股民的增加也意味着上市公司需要承担更多的披露义务,让股东们都拥有知情权,防止侵犯股民的权利。尽管对于违规不披露信息的监管力度在加强,但是企业在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时,为了防止融资出现问题,往往会选择铤而走险,拒绝披露相关信息或者“粉饰太平”,披露不真实的信息。一旦上市公司这样做了,很容易就会构成委会披露、...
金色光及投资有道融媒体矩阵专注上市公司价值发掘及传播。1 人赞同了该文章 近日,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动力;证券代码:300152.SZ)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毛凤丽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子龙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刑事拘留,无法正常履职。 来源:摄图网...
于在青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依法负有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对依法应”披露的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何处理以及上市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规向不具有清偿能力的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如何定性(《刑事审判参考》2013年第1集,总第90集,第824号案例) 董博等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提供虚假财...
从宏观上思考该罪犯罪的成因,会发现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难、上市门槛过高以及严格的配股条件和摘牌制度等制度性障碍,都是诱使企业管理者实施违规信披行为的重要原因。监管部门为优化上市公司的质量设置了极高的经营数据门槛,但其财务指标的设计又过于简单,给企业管理层带来强压的同时,又很容易通过会计处理来...